勉县红十字医院 2023 年
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复审工作已开始
为确保广大参保群众门诊慢特病待遇与来年政策有效衔接,现将勉县红十字医院2023年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既往认定、已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人员截止日期在2022年12月31日后的,暂按原有效期截止日期执行。待遇保障标准在上级明确之前,暂按原标准执行,上级待遇享受标准调整后以上级新标准执行。
2、既往认定、已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人员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人员,持原慢特病《申请认定表》或本人身份证到我院医保科(门诊大厅一楼)进行复审,由工作人员审核并录入备案系统;待遇享受有效日期在上级政策明确之前暂定为1年(即2023年12月31 日止),在上级政策明确之后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3、新增门诊慢特病申请业务,待汉中市门诊慢特病政策明确后,另行通知。
4、复审时限:即日起至 2023 年 1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