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磅 || 勉县红十字医院开始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

重磅 || 勉县红十字医院开始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

       参保人员所说的“慢病”,在医保中叫做“门诊慢特病”。门诊慢特病是医保部门为减轻部分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经济负担而实行的一项门诊报销政策。


申报认定时限:

       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

 

待遇享受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申请备案后审批通过有效期为一年。

 

鉴定机构:

       汉中市中心医院、3201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勉县医院、勉县中医院、勉县骨伤科医院(限颈椎腰椎骨质增生伴椎管狭窄、骨性关节炎〔限膝关节〕、高血压)、勉县红十字医院、秦和医院、汉西精神康复医院(限重症精神病)。

 

就治机构:

       认定通过的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所或两所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医院就医,就医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所需资料:

       1.患者提供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近年来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检查化验报告单等相关病种的病历资料一份;

       2.两张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照片;

       3.填写《汉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慢性病定点医院领取)

       4、鉴定受理机构将审批人员录入信息系统备案;

       5、申请受理机构汇总上报县医保经办机构复核、审核通过备案信息;

 

报销流程:

       患者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申请选定的治疗机构看病就医,现场即时结算报销。

 

重要提示:

       1. 2020年已申请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并享受待遇的,2021年暂不复审。

       2. 2020年已申请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需新增病种的,在鉴定机构办理新增病种申请。2020年已申请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有需更换治疗机构的,于2020年12月20日前携带“慢特病认定申请表”到原申请认定的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变更登记。